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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华商晨报 本文作者:www.mctm.net 发布时间:2022-05-25
工商总局首度回应奥运明星被抢注商标的幕后实情
伦敦奥运会刚闭幕,一场围绕奥运冠军姓名的商标抢注大战在场外悄然打响。
国家工商总局日前首次作出回应:确实有将“叶诗文”、“孙杨”等注册为商标的申请,有些还未进入初审,有些在公示期被提出异议,并未被核准为商标。此外,“林丹”被注册为猪饲料商标是1997年的事,而羽毛球明星林丹当时还未出道,因此可以排除恶意抢注商标的可能性,并非网上所谓的“傍名牌”。
最新进展
“孙杨”未过初审 “叶诗文”待审
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人士称,新科奥运冠军孙杨和叶诗文名字被抢注“商标”的表述不准确,这两个商标一个还未进入初审,一个公示期遭异议,两个均未被核准为商标。
记者在中国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,先后输入孙杨、叶诗文、林丹等关键词,孙杨的检索结果有一条记录,申请日期是去年8月30日,申请人是河南郑州的一家公司,该商标由孙杨两个汉字和孙杨的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组成,拟用于衬衫、运动衫、游泳衣等商品,目前尚未通过初审。
叶诗文的检索结果也有一条记录,该商标由“叶诗文”三个汉字以及这三个字大写的汉语拼音组成,去年8月16日被成都一家公司申请,使用在“游泳帽、游泳裤、游泳衣、防水服”等商品上。这个申请已经在今年7月20日通过了初审,进入三个月公告期,但是8月6日“收到异议申请或补充材料”,目前处于“待审”状态。
“林丹”牌饲料并非“傍名牌”
根据搜索,“林丹”商标的注册显示有55条,其中注册日期最早的是上世纪90年代。1997年8月22日,申请人是四川一家饲料厂,申请类别是饲料、动物饮料、家畜催肥剂和非医用饲料添加剂。2008年,该商标申请期满十年后,再次续展并获得批准,目前仍在有效使用期内。
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案件审理四处处长张力伟认为:“在1997年申请的时候,当时林丹不仅还未达到现在的知名度,更没有出道,饲料厂没有利用名人姓名的社会影响来达到盈利目的,所以我觉得这种情况属于比较正常的、善意的注册行为。”
小贴士
目前《商标法》正在第三次修订中,拟新增对多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应从重处罚的规定,打击商标侵权行为,将被侵权人的民事赔偿额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。
注册现状
48个“刘翔” 299个“林书豪” 居然有“姚日月”
近年来,有不少人申请以奥运冠军、体育明星等名人姓名作为注册商标。
在商评委的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,记者看到目前刘翔作为商标的达48个;林书豪作为商标达299个;体育明星姚明虽然本人注册了12类商标,但仍有“姚明世界”、“姚明火箭”、“姚明世家”、“姚明雄风”、“姚日月”等多个相关的抢注商标。
除体育明星名字遭抢注,娱乐明星也难幸免。有人注册“章子怡”牌香皂、指甲油等六个商标均因有异议被撤销;“成龙”有数百个商标,如成龙牌建材等已是有效商标,而服装类注册商标则被驳回。
原因分析
抢注商标缘于期待“高价转让”牟利
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案件审理四处处长张力伟分析说,抢注名人名字作为商标,一些企业是为了扩大知名度,自己使用商标;还有一些企业不是自用,而是期待注册成功后,通过商标高价转让,甚至通过一些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,来进行不正当的牟利。
在我国,注册一个类别商标仅需1000元左右。而一旦注册成功,通过市场进行商标转让却是少则几万元,高则上亿元。
例如,今年7月iPad大陆商标纠纷案,最终苹果公司以6000万美元,折合约3.87亿元人民币,与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的使用权问题达成和解。“商标”这一无形资产的巨大市场价值再次得到有力的证明。这正是诸多职业抢注者疯狂抢注商标的原因。